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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法与阎应元到底谁才是真正的民族英雄?

1644年旧历4月25日,清豫亲王多铎率清军攻破扬州,史可法被俘后遇难,多铎以不听招降为由,下令屠城,史称“扬州十日”。据王秀楚《扬州十日记》记载,前后约80万余汉人被杀。

对于史可法的誓死不降,应当充分肯定他的民族节气,比起南明时期那些手握重兵、望风而降的藩镇将领比如高杰、刘良佐、刘泽清等人来说,确实值得肯定。但为什么明末清初史学家谈迁评价说:江都地多陵阜,故名广陵,城坚濠广,四野曼延,正利步骑,雄闻晋唐,今西门摧颓,岂史氏尚不逮李庭芝耶?

意思是说扬州多丘陵坟墓,所以称为广陵,扬州城坚濠广,地形起伏,正利于步兵,为什么这么快失守,难道史可法还不如南宋的李庭芝吗?于惋惜之中斥责了史可法的无能。

史可法与阎应元到底谁才是真正的民族英雄?史可法与阎应元到底谁才是真正的民族英雄?

作为南明的兵部尚书。纵观他的一生在政治上和军事上实在乏善可陈。

首先,在整个崇祯年间并没有多少值得称赞的业绩;

其次,在弘光时期,作为政治家,在册立新君上优柔寡断,犯下致命错误,导致藩镇武将窃取“定策”之功,大权落入奸佞之手,遂致弘光一朝乌烟瘴气,内斗不止;在军事上,他以堂堂督师阁部身份经营江北一年,却一筹莫展、毫无作为,清军主力南下之时,他所节制的将领刘良佐和原高杰部将领不战而降,变成清朝政府南明的劲旅,其驱将无能可见一斑。

再次,就扬州战役而言,史可法也没有组织有限的抵抗。多铎下令攻城之前,史可法即已“自觉愦愦,把军武交给幕僚处理”,城内有八十万之众,却没有组织起来任何有效地抵抗,清军24日开始攻城,不到一天扬州即告失守。其部将李栖凤和高岐凤率部出城降清,他竟然也听之任之,不加阻拦。在他的遗书中写道:“清军于十七八日进抵城下,至今尚未攻打,然人心已去,收拾不来。”由此可见,作为南明江淮重兵的统帅,其见识和能力实在是平凡得很。比起江阴县区区典史阎应元、陈明遇率领城中百姓固守江阴八十一天,相去不止千里。

1645年旧历8月21日,清军用红衣大炮炮轰城东北角,城墙崩塌,清军蜂拥而上,江阴失守。典史陈明遇战死,典史阎应元负伤后投湖自尽,被清军从水中拖出,不屈遇害。江阴士民在阎应元的带领下,在两个多月里顶住了数万清军的围攻,城破之后,还拼死巷战,“竟无一降者”,史称“江阴八十一日”。与史可法相比,阎应元和陈明遇更值得称颂。阎应元主动担负起守城重任,并做了详细和精密的部署,比如阎应元入城之后,先把全城户口按丁壮老幼相加调查,分门别类,各司其职;再对城中过往行人严加盘诘,肃清内奸;后又把城内公私所藏物资分类征集,统一分配以解决军械粮饷供给问题;很快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体现出良好的统帅能力。

总之,史可法的一生主要有两点值得肯定:一是居官清廉,二是在最后关头宁死不屈。至于其整个政治生涯并不应该过分肯定。在明清易代之际,把他奉为民族英雄,无非是因为其官大,殊不知官大任重,身系社稷安危,其在军国政务上的决策几乎全部错误,对弘光政权的迅速陨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本人认为更值得歌颂的应是阎应元、陈明遇为首的江阴百姓,在他们面前,史可法的官越大,权越重,越显得渺小。最后用当时士人写的一副对联来表达一下对他们的赞美:八十日戴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六万人同心死义,存大明三百里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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