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之际的法家之学,为什么只能用于乱世不能维持长久?
大家都知道,商鞅以法家之学帮助秦孝公成就了一番霸业。商鞅原名公孙鞅,效秦之前,曾被推荐给魏国的梁惠王,但惠王因为公孙鞅的年轻判断他没有真才干,错失了一个称霸独大的机会。
法家学识以何优势,在枭雄争霸时期迅速拉开各大国的实力差距呢?
跟儒家的迂阔相比,法家完全是另外一种风格,灵活善变,为达目的随时调整姿态变换主张。《史记》中对于商鞅见秦孝公的描述,堪称法家灵活的典范。商鞅与秦孝公一共谈了四次才彼此接纳。
第一次,商鞅“语事良久”,秦孝公“时时睡,弗听”;第二次见面,情况稍微好了一点,但秦孝公还是没听进去。第三次,秦孝公觉得“这个人有点儿意思,还是可以聊一聊的”;到了第四次,秦孝公越听越来劲,跪坐在席子上听得入了迷,接连听了好几天,一点也不厌烦。
在四次交谈中,商鞅先讲的是帝道,然后是王道,试探一下他对面的君主究竟想要什么。“帝道”“王道”都没能进入秦孝公的心田,商鞅摸准了秦孝公的脉,开始大讲“强国之术”,秦孝公听得更是忘乎所以。
商鞅由魏入秦,他需要一个国家作为舞台来实现自己建功立业的理想。取得君主的信任,获得授权,这就是商鞅的目标。为了这个目标,他可以随时调整自己的方案——你要什么,我给你什么。商鞅知道更高明的东西是什么,但是他能够根据对方的需要来调整自己的策略。
对强权势力投其所好,对被统治者严刑峻法,是法家的一体两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样的现代概念,法家从不主张。法家和儒家一样,要建设一个贵贱有别、亲疏有分、尊卑有序、长幼有差的等级秩序。
秦汉之际的法家之学,为什么只能用于乱世不能维持长久?
但法家会维持现实秩序,视为终极秩序,人之间的权力地位一直是不平等,不能改变。而且儒家体系中,儿子可以批评父亲,臣下可以匡正君主。但法家里的关系是单向的,强调君主至上,强调臣子单方面的效忠、服从、牺牲,坚决反对下对上的任何批评议论。
商鞅在秦国法令执行的第一炮是“徙木立信”。法令推行一年,有人指责法令不方便;法令推行十年,从前说法令不便的人又反过来赞美法令方便。商鞅将这些议论份子全部强制迁移到边城,从此之后,老百姓再也不敢议论法令了。让老百姓放弃思考,惟知服从,这就是商鞅想要的结果。
跟儒家相比,战国时期的法家实在是太成功了,几乎无往而不利。他们以君主之目标为目标,富国强兵,谋求霸业;同时又拥法度、农学、兵学和纵横术四种知识,能使国富兵强而霸业得成。
相比儒家,法家的功夫更实用,跟现实结合得更紧密。战国以后的华夏国家制度都是法家打下的底子。然而法令制度是中性的,可以为善,也可以作恶,关键是看在隐藏法令制度背后的指导思想——那些制定法令的人,他们相信什么、畏惧什么。
法家三宝——法、术、势,要用严苛的法律施行恐怖统治百姓,人人畏惧而不敢犯,然后统治者就能安安稳稳地久处尊位,长执重势。但是这样的统治很难长久。人不是机器,人需要法律的约束,也需要道德、荣誉的滋养。法家的治理往往高效,但是这种治理方式的长期有效性却并不乐观。
汉代武帝也实行强硬的法家之治,出现了大批酷吏,“以恶为治”变成了普遍的政治风气,民间对此反弹很大。犯错就得罚,轻罪还重罚,官员百姓便越来越无所谓,轻易犯法,盗贼滋生。中央派出特使,打击手段提高,惩罚力度加强,宁可错杀,也不放过。
然而,仍然不能持久。法家又拿出严苛的新法令——沈命法,规定:凡境内爆发盗贼未能发现、察觉者,发觉而不能抓获的,地方长官至相关小吏,全部处死”。结果却是小吏担心被杀头,发现盗贼也不敢举报,怕自己抓不着还会连累上级,而他的上级也默许这种做法。结果盗贼越来越多,上上下下互相包庇,整个官僚机构完全失效了。
汉武帝的酷吏政治,从高效到失效,也就短短的几十年时间,司马迁耳闻目睹,亲身经历。法家的灵活高效,可以兴于一时,不能行之长久。远不如迂阔的儒家,把关系理顺,然后关系自然运行出善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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