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宫案,为明末三大案之一。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七月,明光宗朱常洛即位,为泰昌元年,宠妃李选侍照顾皇长子朱由校迁入乾清宫。
不到一个月后,光宗死于红丸案,立熹宗为帝。李选侍又想继续侍奉熹宗。当时,郑贵妃、李选侍、魏忠贤来往甚密。魏忠贤想利用熹宗年幼之机,把持朝政大权,坚持让李选侍居住在熹宗所在的乾清宫内,都给事中杨涟、御史左光斗等,为防其干预朝事,逼迫李选侍移到仁寿殿哕鸾宫。此事件史称“移宫案”。此案议论颇多,后来成为派系斗争的代名词。
其与万历朝的梃击案、泰昌朝的红丸案,并称“晚明三大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