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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对伍子胥鞭尸的评价

公元前506年,吴楚之间发生了一场激烈的战争,吴军在阖闾孙武的率领下几乎覆灭了楚国。吴军破郢之后,不仅占据了楚国的宫室,掳掠了楚国公族乃至于楚昭王的夫人,更有甚者,作为原楚国臣子的伍子胥竟然把已经过世的楚平王的尸首刨出来,鞭尸三百,作为臣子报复君王的手段可谓是已经用到了极致!

伍子胥究竟是否鞭尸,在史学界是有争议的。目前主要说法有三种,一是,鞭尸;二是;鞭坟;三是,伍子胥根本没有参与吴国的破郢之战,因此,根本不存在鞭尸或鞭坟。笔者在此文中并不是来分析这三种说法孰是孰非,而是从这个事件发生时孔子对此事的评价来分析孔子的治国思想。

孔子对伍子胥鞭尸的评价孔子对伍子胥鞭尸的评价

孔子,作为儒家学说的代表人物,一字臧否就能够使乱臣贼子惧,其虽没有在春秋末期的政坛上发挥出很大的作用,可是却在舆论界里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同时,孔子学生满天下,这些人基本上都在列国做官,会把孔子的思想传输到各地,并且把孔子治国的理念应用在治国之中,因此,孔子对此事的态度尤为重要。

以笔者粗浅的知识,认为儒家学说在春秋末期最为重要的是《礼》在实际中的应用。因为自从周平王东迁之后,周朝已经处于礼崩乐坏的局面,因此,孔子才积极倡导要恢复周礼。只有恢复了周礼,国家才会有秩序,列国纷争的局面才可以在根本上得以缓解。可伍子胥鞭尸或者鞭坟之举,彻底打破了春秋时期岌岌可危、勉强维持的《礼》的最后一丝脸面,作为一心恢复周礼的孔子对此绝对是应该大加挞伐,并且把伍子胥骂的体无完肤才是,可事实却令人大跌眼镜。

孔子和伍子胥是同时期人,吴国破郢之战绝对是春秋末期最大的一件事了,作为著名人物的孔子是不会不知道的。如果孔子站出来对此事大加挞伐,也应该是一件轰动的事情。可是,就在大家满怀期望的时候,孔子却并没有对此事发表意见,只是在一次回答学生问题的时候,轻描淡写的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这次的问答内容如下:

学生:“笞墓何名乎?”

孔子:“子之复仇,臣之讨贼,至诚感天,矫枉过直。乳狗哺虎,不计祸福。大道不诛,诛首恶。子胥笞墓不究也。”

从二人的问答中,我们可以得知以下信息:

其一、伍子胥没有鞭尸,只是鞭坟。其实,鞭尸和鞭坟只是手段不同,程度不同而已,其性质是一样的。

其二、孔子把“子之复仇,臣之讨贼“放在同等高度,认为私仇和国仇只要是精诚感天,即使手段恶劣,都算作矫枉过直,可以原谅。

其三、把伍子胥鞭尸或者鞭坟的罪责推到吴王阖闾身上,因为他才是破郢的首恶,正是因为吴军破郢,伍子胥才有机会鞭尸,因此,吴王阖闾是首恶,必须追究。而伍子胥是胁从,可以不问。

孔子究竟是出于何种考虑给了这么一番评价,笔者作为历史后进,确实是百思不得其解。不过,孔子的这种思想却在后世留下了很深的影响力。这也是我们在史书中经常会看到儿子为了给父亲报仇,就可以随意杀死仇家,官府不仅不予以处理,反而认为儿子孝心可嘉,杀人是为父报仇,应予赦免。可是这样一来,社会道德和舆论或许站在杀人者一边,可是法律的尊严何在?社会秩序何在?

孔子看似轻描淡写的一番话,却反映出了其思想中对法律的淡漠,他认为社会秩序应该是在社会道德层面上来建立的,而社会道德的标准是由周王室来制定的,违反了他,就是失礼。因此,他认为伍子胥鞭坟或者鞭尸是桀犬吠尧,不仅不应予批判,反而应予以鼓励。可是,孔子却严重忽视了一点,那就是伍子胥鞭尸那是私仇,根本不是秉承着吴王阖闾的意旨去鞭尸的。楚平王虽然和伍子胥的仇恨很大,但毕竟是伍子胥过去的老板,鞭老板的尸,无论从哪方面讲,都严重违反了孔子追求的周礼,由此看来,孔子的思想也是有其矛盾之处,无法自圆其说。后世人认为既然孔老夫子都对这种事情不持反对意见,也就有样学样,酿成了后世私仇泛滥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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