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简介
岳飞(1103——1142),字鹏举,南宋军事家、战略家,中国历史上着名的民族英雄,他精通韬略,并长于诗词、书法,其高尚品格和爱国主义精神为历代的人民群众所敬仰、爱戴,千百年来一直激励着无数中华儿女不畏艰难困苦,自强不息的精忠报国情怀。岳飞的义举,已经化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一种可贵精神。这种精神集中表现为爱国主义。岳飞廉洁奉公、行若明镜、事母至孝、严以律子、厚以待人、令出如山、赏罚分明、身先士卒、骁勇善战等优良品质都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仍然符合我们当代人的道德标准,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所必需的重要元素。
岳飞的父亲岳和为人乐善好施,自幼劝勉儿子将来要做个为国尽忠、为国捐躯的忠臣良将。更难能可贵的是,在重文轻武的大背景下,父亲十分支持岳飞习武为民报国,父亲的这些平日教诲,逐渐将岳飞带向一个不同凡响、一个超越当代的伟人境界。
岳飞母亲姚姓,是女性的楷模,母教的典范。在国家危亡之秋,励子从戎,教子精忠报国,被国人尊为贤母,为中国历史上三大贤母之一。“岳母刺字”成为中华民族母教的经典。陈慕华、雷洁琼、宋平、岳岐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曾为岳母墓题词。岳飞作为中国历史上的一员名将,其精忠报国的精神深受中国各族人民的敬佩。
其在出师北伐、壮志未酬的悲愤心情下写的千古绝唱《满江红》,至今仍是令人士气振奋的佳作。其率领的军队被称为“岳家军”,人们流传着“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名句,表示对“岳家军”的最高赞誉。
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秦桧在宋高宗赵构的授意下,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岳飞毒死于临安风波亭。宋孝宗时诏复官,谥武穆,宁宗时追封为鄂王,改谥忠武(两宋文臣、武将得通谥者以“忠武”最美),有《岳武穆集》传世。
宋金时代,金灭辽、灭北宋占据中原,又频繁发动南侵战争,所到之处烧杀掠掳,许多城市重镇经金军洗劫,几成为空城。给国家、民族带来巨大灾难。因此,抗击金兵,收复中原,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不受破坏损失,是时代的要求,也符合广大人民的愿望。岳飞则是顺时代潮流而动的最杰出的代表人物。《宋史》称岳飞是“忠愤激烈,议论持正”,所言颇当。而赵构、秦桧、万俟卨等人将永远是千古之罪人。
岳飞大事年表:
1103年(北宋崇宁二年)一岁二月十五日,诞生于相州汤阴县。
1122年(宣和四年)二十岁从枪手陈广学击技,“一县无敌”。应募充敢战士。平盗匪陶俊、贾进。父岳和病故,回家守孝。
1124年(宣和六年)二十二岁再次应募,往平定军当兵,不久升偏校。
1126年(靖康元年)二十四岁参加河东路抗金战争。枢密院官刘浩在相州募义士,应募,随大元帅康王。
1130年(南宋建炎四年)二十八岁四月,诏令收复建康。败金人于建康东南三十里的清水亭。又败金人于新亭。
1134年(绍兴四年)三十二岁五月,襄阳陷落,岳飞出师。复郢州,李成弃襄阳去,又复襄阳府。复败李成于新野市。六月,挥师北伐,收复襄阳府等六郡。八月,为清远军节度使。(为两宋最年轻的建节者。)九月,金、伪齐合兵南侵淮西。奉诏出师,败金人于庐州,金人退师。
1135年(绍兴五年)三十三岁二月,受镇宁崇信军节度使,封武昌郡开国侯。六月,平定杨么之乱。
1136年(绍兴六年)三十四岁三月,徙镇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八月,北伐收复商州、虢州。十一月,伪齐进犯江汉,岳飞破伪齐加兵宛、叶之间。
1137年(绍兴七年)三十五岁二月,拜太尉,升宣抚使。
1140年(绍兴十年)三十八岁五月,金人背盟南侵。六月,出师北伐,复颍昌府、河南府等十余州郡。先后取得郾城、颍昌、朱仙镇等大捷。但因班师回朝,所得州郡又陷于金国。
1141年(绍兴十一年)三十九岁一月,金国再犯淮西,岳飞领八千骑兵驰援。还朝,罢宣抚使,授枢密副使。十月下狱大理寺。十二月(1142年1月)诏岳飞赐死于大理寺。
1162年(绍兴三十二年)卒后二十一年追复原官,以礼改葬。
1178年(淳熙五年)卒后三十七年赐谥曰武穆。
1204年(嘉泰四年)卒后六十三年追封鄂王。
1225年(宝庆元年)卒后八十四年改谥号为忠武,又赠太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