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的签订经过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马关条约》是中国近代历史上的不平等条约之一,是甲午战争中日本以苛刻条件强加给中国、使中国丧权辱国的条约。1895年,清政府派直隶总督李鸿章为头等全权大臣前往日本马关,与日本全权代表、总理大臣伊藤博文和外务大臣陆奥宗光议和。4月17日,签订《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又称《春帆楼条约》)共11款,并附有“另约”和“议订专条”。主要内容有:1、中国废绝中朝“宗藩关系”。2、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及澎湖列岛给日本。3、赔偿日本军费银二亿两。4、开放重庆、沙市、苏州和杭州为商埠。5、日本可以在中国通商口岸开设工厂。《马关条约》使日本得到巨大的利益,日本靠这笔“赔款”发达了起来。后来在俄、德、法三国的干涉下,日本将辽东半岛退还给中国,但中国却又向日本付了3000万两“酬报”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