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顶商人胡雪岩的十宗罪
很少有人知道,胡雪岩从一个钱庄伙计变成清朝首富、二品顶戴花了整整三十年,但是从首富到被抄家只花了三天,从倾家荡产到死于贫困只用了三年。关键是,胡雪岩绝非很多人心中的“商圣”,而是一个贪污行贿、卖妻求荣、生活放荡的典型官商。
红顶商人胡雪岩的十宗罪
在政商关系充满不确定性的今天,很多商人、企业家或企业主非常崇拜清朝“红顶商人”胡雪岩,认为胡雪岩在政商两界游刃有余、左右逢源、呼风唤雨。市面上也有大量关于胡雪岩经商的所谓“成功秘笈”。但这很可能是一厢情愿的误解!很少有人知道,胡雪岩从一个钱庄伙计变成清朝首富、二品顶戴花了整整三十年,但是从首富到被抄家只花了三天,从倾家荡产到死于贫困只用了三年。关键是,胡雪岩绝非很多人心中的“商圣”,而是一个贪污行贿、卖妻求荣、生活放荡的典型官商。在高阳的小说《红顶商人胡雪岩》(江苏文艺出版社,2012年)里,这样的例证俯拾皆是。我将其总结为胡雪岩的“十宗罪”。
第一宗罪:挪用公款。胡雪岩最为人称道的第一笔风险投资,就是押中了落魄文人王有龄的仕途,但这种手法却是很不光彩的。作为信和钱庄伙计,胡雪岩私自挪用钱庄500两白银,借给王有龄进京捐官(其实就是合法买官)。王有龄在浙江做官之后,立即用公款600两白银偿还本金和利息。对胡来说,这属于挪用公款;对王来说,这属于贪污。事实上,仔细研究胡雪岩的经商模式,我们会发现,胡雪岩在各地开钱庄、做生意完全是空手套白狼。典型的模式是:先立一个门户,依靠王有龄的权力代理政府的公库,利用无息存款、解省、占款的方式,打时间差,自己再用公家的钱放贷、投资。例如,小说第1册第148页,胡雪岩说,“潘台衙门那里有几万银子的差额好领,本来要付给通裕的,现在不妨压一压。”
第二宗罪:贿赂官员。胡雪岩打通官场关系的法宝就是频繁给各种大小官员行贿,以这种方式培养自己的官场人脉。例如,胡雪岩作为海运局“司事”(幕僚),与吴、周两个委员(类似主任科员)一起去上海出差,在船上打麻将时,故意输钱给他们。为了打通主管户部的宝鋆(内阁大学士)的关系,胡雪岩派古应春去北京的海岳山房购买古董,采取了“雅贿”的方法作为“敲门砖”。后面还有更大的“红包”。为了借洋债400万两,胡雪岩后来给宝鋆送了白银4万两。按清朝中后期一两白银约等于200元人民币计算,这次行贿金额高达800万元,真够“大方”啊!
第三宗罪:帮官员行贿。胡雪岩不仅自己行贿,还经常自己出钱帮助官场好友升官发财,说得难听点就是官场“拉皮条”。一次,胡雪岩从自己的信和钱庄出1万两银子,代表王有龄帮浙江潘台(布政使司,相当于主管财政的常务副省长)黄宗汉“捐献”军饷1万两。另一次,胡雪岩托人向宝鋆探听口气,问湖南潘司德馨想升任巡抚(相当于省长),该送多重的礼。
第四宗罪:用老婆情人行贿。用金钱开道当然是违法,而用老婆情人送礼简直是毫无底线。胡雪岩得知当时的江苏学政何桂清需要一个小妾,并且看上了自己的小妾阿巧,于是竟将阿巧送给何桂清做小老婆。后来,何桂清当了两江总督,在太平军攻城时逃跑被处罚,阿巧再次投奔胡雪岩,而胡雪岩再次想将其收为侧室。但因为无法给予名分,阿巧最后自己离开了。这说明胡雪岩对阿巧是有感情的,绝非简单的“买妾以赠”。
第五宗罪:对官员家属进行利益输送。胡雪岩不仅给官员行贿,而且给官员家属行贿。譬如,胡雪岩的阜康钱庄开业时,他让人给抚台和潘台的太太和小姐们各自立了一个户头,每个户头存银20两,然后让人将折子给对方送去。
第六宗罪:用人不当,管理不严,纵容下属贪污。胡雪岩把大量金钱和精力用在官场结交上,却对自己的生意疏于管理。胡雪岩在查账时偶然发现,某个当铺一个月收入四万五,一年就是五十四万两银子。但是年终结账时,该当铺上交的收入从未超过二十万。这意味着当铺的管家每年贪污了三十多万两银子。在发现下属贪污之后,胡雪岩准备将二十三家店铺的“管总”、“管包”统统调换。但是,胡雪岩自己与下属的老婆(月如)勾搭,还想做长久地下夫妻,只好放弃追究所有人的责任。
第七宗罪:私生活混乱。胡雪岩与下属老婆勾搭,表明他在个人生活作风上并不守规,而且实际上是相当放荡。为了满足胡雪岩的肉欲,二老婆螺蛳太太为他娶了十一房姨太太,加上自己,合称“十二金钗”。这都是明媒正娶的,但胡雪岩欲壑难填,不仅经常在外面“吃花酒”(找“三陪”),后来甚至在“堂子”里接见宾客和处理公事。为了满足欲望,胡雪岩派人专门寻找各种春药。
第八宗罪:公私不分、政企不分,违背商业伦理。商人的行为边界是“在商言商”,但胡雪岩从来就官商不分,随便越界。一次,胡雪岩去见他最后的官场靠山左宗棠。左宗棠对胡雪岩说:“我现在靠几个朋友帮忙,不但私务,连公事都要累你。上次山东闹水灾,两江派助赈四十万,藩库只拿得出一半,多亏你慷慨援手。不过,这笔银子,两江还无法奉还。”胡雪岩后来之所以破产,主要原因之一是他拿了大量的企业资金去填补官场亏空,导致企业资不抵债。
第九宗罪:抵制先进生产力,逆历史潮流而动。如果仅仅是填补官场亏空,胡雪岩的企业其实还有一线生机,毕竟品牌、人才都在,但他最失误的一点是与洋丝厂对抗。洋人利用机器生产生丝,开工一日的产量,用人工要一个月。而胡雪岩认为,这会导致江浙很多农村丝户失业,于是他号召丝业公所进行抵制,囤积了大量民间生丝,意图断绝洋丝厂的货源。结果洋丝厂从外埠进货,产品价格又低,最终胡雪岩拖垮了自己和本地产业。作为一个企业家,如果看不到历史趋势和时代潮流,实在算不上成功的企业家。
第十宗罪:意气用事,违背商业原则。在联合民间丝厂抵制洋丝厂的事情上,胡雪岩明知逆潮流而动,依然负隅顽抗。他说,“钱财身外之物,我不肯输这口气,尤其是输给洋人,更加不服”。经商的基本原则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而胡雪岩在明知亏钱的情况下,依然死要面子,实在不算是一个合格的商人。一个企业,如果连生存都不能保证,谈何民族大义?
胡雪岩所处的晚清时期,内外交困、制度崩坏,卖官鬻爵、贪污成风。胡雪岩在那个特殊时代的所作所为不能说特别出格,有时为了解救民生,他甚至不惜牺牲生意。因为他底线较高,所以不能说他是一个“坏人”,而是一个不那么坏的“好人”。
作者 | 聂辉华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 经济学院教授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转载或引用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部分源自互联网,无法核实真实出处,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