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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家族一年贪污至少4000万

曹雪芹活着时名气不大,又没做过大官,关于他本人的资料,能见到的少之又少,倒是他的长辈留下了相对清晰的人生记录。

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玺,曾经以钦差身份任江宁织造。他的曾祖母孙氏,是康熙小时候的八个奶妈(四个乳母、四个保姆)之一,生前诰封一品夫人。他的祖父曹寅,做过江宁织造兼巡盐御史兼通政使司通政使,官居三品。他的父亲曹頫,也曾经以钦差的身份任江宁织造。他的一个姑姑,嫁给了清太祖努尔哈赤的八世孙、平郡王纳尔苏。所以曹雪芹跟陶渊明、白居易、包拯、李清照以及传说中他的先祖曹操(红学家周汝昌认为曹雪芹“本是魏武曹操之后”),都是官二代。

曹雪芹家族一年贪污至少4000万曹雪芹家族一年贪污至少4000万

不光是官二代,他还是富二代——— 曹玺、曹寅、曹頫祖孙三代以世袭的方式垄断江宁织造一职的时候,他们曹家是非常有钱的。

曹家的豪富生活

《红楼梦》里曾经花大量笔墨描写宁、荣二府的阔气和排场,那是小说家言,不能当成是曹家的翻版。不过曹家确实曾经像小说里贾府那样阔,举几个例子:

一、花高价养戏子。

据康熙四十七年曹寅的家人描述,从康熙四十四年到康熙四十七年,曹家光养戏子,就花了将近3000两银子。那时候,一两银子能在南京购买一石大米,清朝一石是80公斤,现在大约需要400元能买这么一石米,单从粮食价格角度折算,一两银子相当于现在400元,3000两就是120万元。家里要是没俩糟钱儿,是不可能花这么多钱养戏子的。

二、斥巨资送人情

康熙四十八年,康熙的老师兼顾问、原礼部尚书熊赐履在南京去世,当时曹雪芹的爷爷曹寅正在南京做官,按礼节得去熊赐履家里拜祭,曹寅一出手,就拿出了240两银子作祭礼,给了熊赐履的儿子。前面说过,一两银子相当于400元人民币,240两相当于多少?将近10万!随手这么一送,就把今天小白领一年的存款给送掉了。

曹寅给康熙的儿子送礼更大方。康熙四十四年和康熙四十六年,太子胤礽先后两次向曹寅“借钱”,曹寅都“借”了,每次“借”的数额都是2万两。这两笔银子,加起来是1600万元。

三、有大批房地产

曹雪芹幼年时期,家产被抄之前,曹家在北京有住房两所,在南京、扬州、苏州三地有住房11所,共有13处房产。田产有8处,共1967亩。

康熙的老师熊赐履,死前家里不过拥有2所住房、100多亩土地罢了。熊赐履的家产,在当时高级官员当中已经属于中等水准了,可跟曹雪芹家相比,那是相当寒碜。

靠工资养家是不可能的

曹玺、曹寅、曹頫这爷儿仨的工资并不高。譬如曹玺,按规定,年薪只有130两银子,另有108两归他自由支配、名义上是办公经费、实际上是岗位福利的工作津贴,把年薪和津贴凑一块儿,总共238两。曹玺风格很高,年薪只领一半,工作津贴一文不要,这样每年领到的银子,只有65两。曹寅的工资相对高一些,年薪105两银子,工作津贴108两银子,其中工作津贴一文不要,年薪按标准全支,每年实领薪水是105两。到曹頫那一代,实领薪水跟曹寅时一样,也是100多两,这时曹家已经“不得圣意”,为了向皇帝表示忠心,曹頫时不时还要捐出一笔远远超过其薪水的巨款。比如康熙五十四年,曹頫一次捐了白银3000两,作为买骆驼的费用给朝廷做了贡献。算到后来,他领到的薪水实际上就是负数,等于没有薪水,还得倒贴。

恐怕再单纯的朋友也看得出来,如果靠薪水的话,曹家是不可能过上《红楼梦》里那种锦衣玉食醉生梦死的奢侈生活的。别说过奢侈生活,光养戏子、送人情、向皇族行贿,曹家都担负不起。您算算,曹家养一年戏子得多少钱?700多两银子。同僚家办丧事,送一回人情得多少钱?200多两银子。曹家爷儿仨就是不发扬风格,薪水补贴完全照领,捐款之事永远不干,一年下来才多少钱?200多两银子而已。够他们花吗?远远不够。

像历朝历代大多数官员一样,曹家三代之所以能够发大财,主要是靠了灰色收入。

一年贪污至少四千万

前面说过,曹玺、曹寅和曹頫爷儿仨都干过江宁织造,这个官职,管着南京及周边地区的国营纺织厂,负责给宫廷加工布料和衣服,顺便还主持着丝绸进出口生意。清朝前期,朝廷管织造管得很严,曹家爷儿仨当江宁织造,并没有多大油水,真正给曹家提供油水的职位,不是江宁织造,是巡盐御史。巡盐御史负责食盐专卖,类似现在的盐务管理局局长,但它的实际权力要比盐务管理局局长大得多。

在《红楼梦》里,贾宝玉的姑父、林黛玉的爸爸、探花郎林如海,当的就是巡盐御史。现实生活中,曹雪芹的爷爷曹寅当的是巡盐御史——— 曹寅在世时,曾经和他的大舅哥、曹雪芹的舅爷、时任苏州织造的李煦,轮流担任两淮巡盐御史一职,权力最大时,他俩同时管着六个省份的食盐专卖。哪六个省份?江苏、江西、湖北、湖南、浙江、河南。

清代的食盐专卖利润极大。譬如广东沿海,一包盐的生产成本和运输成本加一块儿,才0.18两银子,而出售的时候,批发价就有0.23两银子,终端零售价则高达每包0.4两左右。这当中的差价,一部分归政府所有,一部分归盐商所有。

盐商并不是谁想当就能当的,为了获得销售食盐的合法手续,盐商们必须通过层层审批,而为了通过层层审批,他们又必须向巡盐御史和其他官员送上大笔贿赂。这些贿赂往往多得惊人,《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四卷记载,某广东盐商为了顺利开业,向海关门卫行贿400两,向海关其他人员行贿2600两,向总督门卫行贿200两,向总督手下其他人员行贿1420两,向巡抚衙门行贿1010两,向南海知县行贿1000两,向南海县衙门卫行贿200两,向南海县衙其他人员行贿192两,向巡盐御史行贿最多:55000两。

曹寅在历史上名声很好,盐商的贿赂,他未必笑纳,他有一项“正当收入”:羡余。所谓“羡余”,很像现代中国农业税取消前基层官员向农民强制征收的“村提留”和“乡统筹”,譬如上级政府规定的税费只有1000元,老百姓却要交上1500元,多出来的这500元,乡政府和村委会各要一半,用来给下级发福利,给上级送厚礼。像这样层层加码雁过拔毛的税费政策,在康熙时代是被朝廷认可的,地方官只要能完成国家下达的税收指标,羡余随便你收,别把老百姓逼反就行。

曹寅当巡盐御史之前,江南盐政衙门每年收的羡余(或者叫统筹款、提留款)是30万两,这些钱都被巡盐御史及其下属装进了自己的腰包。等曹寅做了巡盐御史,羡余照收不误,而且还加码了,一年能收到55万两到56万两!依照官场常例,50多万两银子不可能让曹寅独吞,他得分给盐政衙门里有品级的满洲笔帖式一部分,分给两江总督一部分,分给漕运总督一部分,分给扬州知府、江宁知府各一部分。他还兼任江宁织造,这江宁织造是个“亏本生意”,不但不能帮他多弄钱,还老得让他倒贴(其实苏州织造也需要倒贴,这也是康熙让江宁织造曹寅和苏州织造李煦俩人轮流担任巡盐御史的原因。简单说,就是让他们通过做巡盐御史多弄外快,以弥补做织造的损失),所以他还得分一笔钱给江宁织造衙门来冲销坏账。这样分下去,最后剩给曹寅的蛋糕就只有一小块了。虽说只有一小块,那数目也很惊人:整整10万两,换成人民币是4000万。

一年4000万,远远超过那点儿薪水和办公经费,曹家为什么有条件养戏子?曹雪芹小时候为什么能够锦衣玉食?想必答案已经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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