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为什么如此痛恨贪官?
公元1368年,朱元璋在应天府称帝,年号洪武,国号大明。早在称帝之前,朱元璋已经意识到蒙古之所以亡国,很大程度在于贪官污吏的肆无忌惮,对朝廷法律视若罔闻,我行我素,致使国家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朱元璋决定要改变这一面貌。
纵观历朝历代的帝王,如果把对贪官污吏的痛恨程度做一个排名,要是朱元璋说他第二,根本就没有哪位帝王敢说第一。朱元璋对贪官污吏的痛恨,深入骨髓,融入自己的血脉之中。
朱元璋对贪官处理的方式,实行“宁可错杀一千,不放过一个”的原则。由于杀戮过盛,从洪武元年(1368年)到十九年(1386年),两浙、江西、两广和福建的行政官吏,竟然没有一个做到任期满的。这些官员不是被贬黜流放,就是被剥皮砍头。
尽管惩罚力度很大,可贪官依旧铤而走险,朱元璋决定发起一项运动,“学《大诰》运动。”洪武十八年十一月,朱元璋发布了《大诰》,这是朱元璋亲自编写的,内容是这一年审判官员贪腐的典型案件,以诰文的形式向全国发布,告诫官员们谨小慎微。
翻开《大诰》,你总能发现一些匪夷所思的记载。关于惩处贪官所得赃物,有“书四本,网巾一个,袜一双”等很平常的物品。除了贪污物品要受到重罚外,凡是贪污60两银子的一律处死。
朱元璋为什么如此痛恨贪官?
前面提到《大诰》是朱元璋亲自编写,其实共有四篇260条的《大诰》,分别是《御制大诰》(74条)、《御制大诰续编》(87条)、《御制大诰三编》(43条)、《御制大诰武臣》(32条)。朱元璋无比痴迷创作自己的《大诰》,自己亲自宣传,让官府在民间组织耕读大会,“天下有讲读大诰师生来朝者十九万余人。”
一场红轰轰烈烈的“学《大诰》运动”,在全国开展起来。朱元璋最初的想法是让国民知法畏法,但这场运动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朱元璋本人也承认,“恶人以为不然,仍蹈前非。”
朱元璋可能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死后第二个月,朱允炆就宣布:“今后官民有犯法者,执法机关一律只按《大明律》断,不许深文周纳。”这里面的“深文”就是指《大诰》。尽管此后皇帝没有废除《大诰》,但直到明朝灭亡,《大诰》一直被束之高阁。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因为《大诰》足以说明朱元璋对贪官的痛恨。如此痛恨贪官污吏,最根本原因是来自年幼时的痛苦经历,且不说极度贫寒,仅元朝贪官污吏的压榨,就让他痛不欲生。正如一些专家所说的那样,“朱元璋对贪官的痛恨,那是深入骨髓,与生俱来。”
参考资料:《大诰》、《明太祖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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